2010-07-19

線代第一二章可能是比較基本的小問題

大家好,我是退伍後想報考資公所的考生,之前是念生物的,所以有些基礎觀念不是很清楚,不好意思請多包涵。

1.關於高斯或是高斯 -Jordan消去法 在課本上看到1-44頁的定義是,只要列運算至梯形矩陣就稱作高斯消去法,列運算至簡化梯形矩陣就稱作高斯-Jordan消去法,在課本或是題庫裡常看到 主要是由上而下的去做列運算,印象中課堂上也有聽過必須由上而下的去做,所以行列交換的進行或是由下往上去做消去的列運算例如r31(-2)就不算高斯或 高斯-Jordan消去法了嗎?

2.行列運算求方程式解時,當rank(A)數比行數少,也就是存在自由變數時,想要界定解集合時
在 課本跟題庫常看到有兩種寫法,{[這裡是x向量的nx1矩陣]|然後自由變數t屬於F}或是{[這裡是x向量的nx1矩陣]|然後自由變數t屬於R}。比 較過題目中是否有出現F是否有影響,我看到的是不管題目中F有沒有出現,這兩個都有可能在解答中寫出來,請問是否寫哪一個都OK呢?

1 則留言:

線代離散助教(wynne) 提到...

1. 那兩個名詞只是在形容得到row echelon form或者是reduced row echelon form的過程而已, 在過程之中列運算的順序可以是任意的

2. 取值的範圍在哪裡要寫清楚, 集合才算是有完整定義, 所以那些參數是從哪個代數結構中取出來的要寫清楚才算嚴謹, 否則很可能會被扣一些分數; 題目若沒註明他討論的範圍在哪, 可直接寫 F, 但若他本來就有寫是 R, 那寫法就要同題目的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