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earch Space for Linear Algebra & Discrete Mathematics
歸納假設的基礎並不是絕對的, 而是看要看我們在假設的證明的過程中需要用到甚麼, 才來決定的這裡會設基礎為 n=3,5,6,10 主要是因為我們希望在k-3時可用歸納假設, 那麼再回過頭來看基礎, 因為n=8時因為n=8-3=5時, 這個情況我們已經證過, 所以這裡可以不用考慮, 而n=10就一定得要獨立抽出來證, 因為當 n = 10-3 = 7 時辦不到, n=3,5要證也是因為這個道理(這裡的6應可省略, 因為n=3的情況ok), 而其他所有大於10的數也都沒有這個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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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納假設的基礎並不是絕對的, 而是看要看我們在假設的證明的過程中需要用到甚麼, 才來決定的
這裡會設基礎為 n=3,5,6,10 主要是因為我們希望在k-3時可用歸納假設, 那麼再回過頭來看基礎, 因為n=8時因為n=8-3=5時, 這個情況我們已經證過, 所以這裡可以不用考慮, 而n=10就一定得要獨立抽出來證, 因為當 n = 10-3 = 7 時辦不到, n=3,5要證也是因為這個道理(這裡的6應可省略, 因為n=3的情況ok), 而其他所有大於10的數也都沒有這個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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