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1-30

Pigeonhole 相關



7.[99高大] 在第2張圖片上,若我把包括紅線後面的部分改掉,改成"所以40個數,剛好會依序由y1,...,y20,y1+10,....,y2+20由小到大的由1~40的順序排好,所以y10對應到10,
i,e, x1+...+x10=10"不知這樣會不會不嚴謹??


1.[98台科]這題不知道可不可以改成這樣證?
可否幫忙check,若這樣寫哪邊會有問題(eg.claim的位置正確與否?,表達不夠清楚與否?)


希望大家可以幫忙糾正,以上感謝

4 則留言:

AIdrifter 提到...

1.我閱讀能力頗差一一"
我如果不是先看解答
直接看你敘述可能想不到
>10這部分


2.恩...我覺得沒大問題
但我搞不懂你幹嘛要寫 claim 那段
balabala
不等式成立


你上面都分出10堆了
我自己是覺得那一段蠻多餘的...
重點是堆那邊有寫比較重要

Light 提到...

1.是押,只是我不知道這樣改的話不知會不會有問題

2.可能是我想太多了,因為我想要說明每一堆中的元素彼此真的可以使得開根號相減會小於1

黃子嘉 提到...

寫的部份還要加強一些
1. 您的證明中只說明您選的數會有二個數滿足條件, 不符合題目要證的, 其實您的想法都OK, 但寫的部份不OK, 應該是您分成十堆後, 任取二個數, 必有二數在同一堆, 接下來就得證了

2. 在證明那二個數相減介於0到1之間, 您可以自己寫完再看一下證明, 有蠻多問題的, 寫證明一定要有因果

2.1. 不失一般性, 絕對值的數為正數, 這不是不失一般性, 是永遠為真的"真理"

2.2. (i-1)^2 < i^2, hence i > 1, 這跟您要證的東西沒關係

2.3. (i-1)^2 < (i-1)^2+2, imply 0 < 1, then ??, 也跟您要證的東西無關

3. 現在好多好多的人(學生)都不再寫"再"這個字了, "再"跟"在"不一樣

4. 寫證明一定要清楚, 因跟果一定要弄對, 再多加練習, 加油

Light 提到...

老師你指出的2.1,2.2我是想說要證不等式需滿足,所以證了左右部份,但經過老師跟同學的指導,是沒必要多寫那個claim了,(好怕畫蛇添足說)
真的非常謝謝老師的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