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退伍後想報考資公所的考生,之前是念生物的,所以有些基礎觀念不是很清楚,不好意思請多包涵。
1.關於高斯或是高斯 -Jordan消去法 在課本上看到1-44頁的定義是,只要列運算至梯形矩陣就稱作高斯消去法,列運算至簡化梯形矩陣就稱作高斯-Jordan消去法,在課本或是題庫裡常看到 主要是由上而下的去做列運算,印象中課堂上也有聽過必須由上而下的去做,所以行列交換的進行或是由下往上去做消去的列運算例如r31(-2)就不算高斯或 高斯-Jordan消去法了嗎?
2.行列運算求方程式解時,當rank(A)數比行數少,也就是存在自由變數時,想要界定解集合時
在 課本跟題庫常看到有兩種寫法,{[這裡是x向量的nx1矩陣]|然後自由變數t屬於F}或是{[這裡是x向量的nx1矩陣]|然後自由變數t屬於R}。比 較過題目中是否有出現F是否有影響,我看到的是不管題目中F有沒有出現,這兩個都有可能在解答中寫出來,請問是否寫哪一個都OK呢?